法制網訊 記者薑東良 通訊員劉燕 近日,山東省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在惠民縣薑樓鎮查處的一輛未取得校車資格的“黑校車”開出首張“萬元”罰單。
  據瞭解,為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五項整治”行動,切實保障轄區廣大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的上下學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校車道路交通事故,山東省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行動,重拳出擊,於近日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密集化的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2014年12月31日下午16時35分,執勤民警在220國道147公里向北200米處檢查時,發現一輛小型汽車走走停停,存在違法接送學生的重大嫌疑,隨即上前對其進行檢查。經對其檢查發現,該車荷載7人實載8人,存在超員現象。經進一步核查,該車並無校車標牌及校車手續,系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黑校車”。
  目前,交警部門已按法律規定進行了調查、詢問,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對駕駛人潘某作出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依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潘某作出罰款10000元的處罰。  (原標題:重拳出擊 惠民警方對一“黑校車”開出萬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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