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78家農企向農業處長“進貢”200餘次
  處長千萬家產中,受賄250餘萬元,另有810餘萬元來源不明
  10年受賄200餘次,牽涉糧油、畜禽、餐飲等78家農企;千萬“家產”中,受賄金額250餘萬元,另有810餘萬元無法說明來源。
  日前開庭審理的安徽省農委農業產業化指導處原處長金樹芳貪腐案,揭開了官商“人情往來”的冰山一角。
  金樹芳案屬於一個“意外”的發現。據辦案人員介紹,此前,在六安市調查另一起案件時,一家企業負責人交代了其曾經向金樹芳行賄3萬元的事實。辦案機關於是順藤摸瓜找到金樹芳。在接受調查時,金樹芳除了承認這起受賄事實外,還將其餘77起犯罪事實一一交代出來。
  翻開金樹芳200餘次受賄記錄,行賄者乃清一色的農業企業,涵蓋糧油、畜禽、餐飲等產業,大都是國家級或省級龍頭企業,涉及全省16個地市中的14個。
  “金樹芳為人比較低調。”安徽省農委一位幹部說,“他作為農業產業化指導處處長,與農業企業打交道很正常,但受賄這麼多次真是沒想到!”
  檢察機關指控,金樹芳在2004年至2013年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78家企業提供幫助、關照。其中,八成企業為戴“龍頭”帽,即為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評審、覆審、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推薦申報、監測,不惜送禮與金樹芳“交朋友”,而金樹芳則“來者不拒”,最少的一起僅“笑納”價值2000元的購物卡。
  梳理這些“行賄者”的身份,記者發現其中九成以上為企業的“一把手”。
  據統計,在金樹芳高達1136萬餘元的“家產”中,257萬餘元是受賄贓款。多位涉事企業負責人坦承:他們與金樹芳僅僅是朋友之間正常來往,逢年過節人之常情送點東西。然而,一些群眾質疑:官員和商人的“人情往來”,“往”的是官員手中的職權,而“來”的是商人的錢物。如果你沒有那個職位,還有多少企業會跟你“往來”?
  據新華社
  (原標題:安徽78家農企向農業處長“進貢”200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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