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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9月29日訊 袁定波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意見的公佈,對推動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發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中央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堅持把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具體行動上,在抓“兩個責任”的細化分解和督促落實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在上半年率先頒佈《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出台了《意見》。
  意見指出,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賦予的職責,積極協助人民法院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要調整紀檢監察部門內設機構的職能分工,明晰紀檢監察部門與人民法院其他內設部門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劃分,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應該管的工作切實管住管好,確保紀檢監察部門把更多的精力和更多的力量集中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進一步完善派駐紀檢組與人民法院內設監察部門合署辦公的工作體制,理順派駐紀檢組與內設監察部門、機關紀委的工作關係,建立與之相關的工作協助機制、物質保障機制、考核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在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中更好地形成監督合力。
  意見提出,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要通過參加和列席重要會議、參與重要文件起草和會簽、對重要幹部任免進行前置性把關、對相關制度進行廉潔性評估等方式,加強對本院重大決策的檢查監督,督促本院黨組及其成員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努力探索派駐紀檢組對同級法院黨組特別是黨組成員進行監督的有效途徑,通過監督檢查、函詢約談、案件核查等方式,對各級法院領導幹部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的情況實行全面監督,督促各級法院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
  意見要求,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推動人民法院作風建設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對各級法院及廣大法院幹警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法院和法院幹警進行認真整改;對中央八項規定發佈之後發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嚴肅執紀問責,並將其中的典型案件公開曝光,以儆效尤。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堅持從小事抓起、從細節入手,堅決整治少數法院幹警“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庸懶散奢”的不良習氣,切實解決少數法院“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突出問題,努力根治人民法院在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頑症痼疾。
  意見要求,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把查處法院領導幹部貪污受賄、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案件和審判執行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案件作為查案工作重點,尤其要嚴肅查處利用司法潛規則獲取不義之財以及在辦案法官與案件當事人之間充當訴訟掮客的法院幹警,有效遏制“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發生。  (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監督責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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