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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石嘴山市大武口區小伙許某,因不滿女朋友與他人交往,一次爭吵中竟揮刀砍斷女友右手。5月15日,大武口區檢察院通報,周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周某是外地來大武口務工人員,在打工過程中認識了許某。在周某的熱烈追求下,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並共同經營起一家餐館。但好景不長,一天餐館打烊後,許某提出要去見朋友,但遭到周某強烈反對,周某阻止未果後將許某手機沒收。許某與周某發生爭吵並不斷升級,周某隨手從案板上拿起一把菜刀,威脅說“弄死你”。許某堅持要走,周某抓住許某右手放在菜墩上,一刀將許某右手砍斷,隨後又將自己的左手砍斷。所幸被鄰居發現及時送醫,但兩人被砍斷的手已無法恢復功能。
   大武口區檢察院認為,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用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經法院審理,依法以故意傷害罪作出上述判決。 (陳志強 孫媛)  (原標題:大武口一小伙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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